脫硫脫硝BOT業務
脫硫脫硝BOT業務
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意為建設-經營-轉讓,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我國一般稱之為“特許權”。
洛卡環保致力于發電企業大氣治理的BOT業務。發電企業脫硫脫硝BOT是指發電企業就脫硫、脫硝項目與專業的環保公司簽訂特許權協議,授予簽約方的環保公司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在協議規定的特許期限內,脫硝公司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及收取脫硫、脫硝電價,由此來回收項目的投融資,建造和經營維護成本并獲取合理回報。特許期滿,簽約方的脫硝公司將該基礎設施無償或有償移交給發電企業。
發電企業煙氣脫硫脫硝引入BOT經營模式,對于提高脫硝工程質量和設施投運率,加快煙氣脫硝技術進步,實現煙氣脫硝產業又好又快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洛卡環保作為BOT承包方,主要權利和義務如下:
1、享有合同項下項目設施的財產所有權、投資權、建設權、運營和維護權、管理權,以及項目電費和項目附產物的收益權等。
2、有權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業主收取應由承包方享有的項目服務費。
3、在整個建設、運營期內,自行承擔實施建設、運營的費用和風險,并負責項目設施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管理。
4、應保證在整個期內始終按運營慣例運營項目設施,使項目設施處于良好的運營狀態并能夠按合同約定完成項目任務,保證項目設施在運營期間的各項指標達到約定的性能保證值。
目前發電企業脫硫脫硝BOT項目的情況:首批于2007年在五大發電集團推行的11個項目截至目前運行良好?,F在脫硫脫硝BOT業務模式在各電力集團、各個行業的自備電廠均已被廣泛采用。
洛卡環保典型案例
1、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1—3號爐脫硝系統項目
2014年12月,洛卡環保與廈門三維絲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投資方與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簽訂《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1—3號爐脫硝系統投資、建設及運行維護合同》。
山東齊星長山熱電有限公司是由齊星集團有限公司獨資興建的熱電聯產子公司。公司是當地骨干企業之一,是一家現代化綠色環保型的熱電企業。公司致力于發展環保事業,奉獻清潔能源,為社會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安全、可靠、優質熱能和電力供應。
2、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1—3號爐脫硝系統項目
2015年1月,洛卡環保與廈門三維絲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投資方與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簽訂《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 1—3 號爐脫硝系統投資、建設及運行維護合同》。
鄒平齊星開發區熱電有限公司擁有45.5萬千瓦的裝機容量,為齊星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致力于發展環保事業,奉獻清潔能源,為社會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安全、可靠、優質熱能和電力供應。
核心技術 Core technology